对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张环承办字〔2022〕第15号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对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关于加强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技术帮扶,助理污水处理事业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实际,意见答复如下:
一、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指导帮扶
按照《张家口市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办法》职责分工,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本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排水许可活动的指导监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上游涉水企业出水进行监督管理,我市重点涉水企业均已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已与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出现超标情况,我局立即预警,确保上游涉水企业正常排放。
二、加快推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再生水利用
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聘请业内专家,国家“十三五”科技重大水专项项目组,及相关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会,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就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及再生水回用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在努力推动再生水回用工作。2021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通知》(冀水领办〔2021〕46号),要求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高排放标准,确保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以上。待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后,统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起到节能效果,根据污泥品质用于焚烧、铺路、制砖等,市环科院正在编制《张家口市城市污水处理提标和再生水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尾水还田需考虑实际情况
污水处理厂尾水还田可缩减污染物当量进入河道,是一种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渠道,但污水处理厂灌溉农田不能只考虑氮磷两种因素,因污水处理多为收集工业废水,且未配备金属元素消解工艺,污水处理厂尾水还田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精准性方案制定。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7日
领导签发:段黄男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宁 40830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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