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污染举报中心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 2025-07-2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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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机构设置和职能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467/1639041404368
市环境污染举报中心工作职能是: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环境污染案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保护法律秩序,负责审核对举报人举报环境污染案件的奖励和上报以及奖金发放工作。
负责人:谢少平
电话:0313-411108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夏季)
8:30-12:00;13:3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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