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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新突破 连续七年领跑北方重点城市

发布日期: 2026-02-05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分享:

2025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张家口、视察河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成“首都两区”发展定位,严格落实国家、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持之以恒、精准发力,推动空气质量在持续改善基础上实现历史性跨越。

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2,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列第六,连续七年保持北方地区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首位,创历史同期最佳成绩。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面达标,其中PM2.5年均浓度降至17.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96.4%,同比提升4.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首次清零。

高位推动,凝聚治污合力

我市将大气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聚焦秸秆禁烧、散煤清零、重型货车排放整治等重点难点,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协同作战,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精准治污,推动源头减排

围绕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能源、产业、运输结构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累计达4251.625万千瓦,风光开发规模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完成宣钢焦化、涿鹿金隅水泥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生物质锅炉18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开展重型货车排放专项整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VOCs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构建“空天地一体”监测网络。建成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实行24小时指挥调度,实现污染精准识别、快速响应。非现场执法模式广泛应用,问题整改效率显著提升,涉气问题4小时内改善率达96.2%

机制创新,夯实治理基础

完善“日分析、周调度、月复盘”工作机制,动态研判空气质量变化,因时因势调整管控措施。通过专家帮扶、问题交办、预警督办等方式,压实属地责任,推动治理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部署,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深化面源、移动源污染治理,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为筑牢首都生态屏障、建设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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