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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有关情况的公告
张北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张环办通[2018]1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张北艾朗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废化学包装桶(HW49,900-041-49)22.5吨,申请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乌兰察布华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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