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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有关情况的公告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
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张环办通[2018]1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772-007-50)200.0吨,申请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已经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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