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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23  来源: 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分享: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宣化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问题,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首都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问题,阳原湿地和蔚县壶流河湿地保护与恢复任务按时完成及沽源闪电河湿地沙化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423日至20255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34067189    031187908302

邮箱sthjdcb@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423

 

 

部分企业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部分企业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张家口市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关停后,原有部分产能转移给新建的唐山市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乐亭钢铁已于2021年建成投产,但宣化钢铁未按产能置换要求对设备进行拆除,以停代拆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宣化区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将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已经产能置换的高炉、转炉主体及附属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到位。

整改措施

按照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拆除施工和安全保障方案要求,按时拆除到位。2022年9月,完成3#120吨转炉拆除;2023年5月,完成1#120吨转炉和3#2000立方米高炉拆除。

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宣化区等,指导和督促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有序开展设备拆除工作,限期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二是积极推动整改。采取周调度、月协调等多种手段,督促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相关高炉、转炉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工作。同时,指导企业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的3#120吨转炉、1#120吨转炉和3#2000立方米高炉均已按整改时限要求拆除到位。

三是认真核查验收。我市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及冶金行业专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查阅了佐证资料,开展了现场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符合拆除到位的验收标准,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河北应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2482吨/日,但河北在落实中把污泥压滤处理能力计入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实际新增或改造无害化处置能力仅1824吨/日,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衡水市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项目主要焚烧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部分污泥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调度数据时不加审核鉴别,将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等同为污泥处置能力上报。

责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填埋厂封场后的污泥处置问题,逐步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域覆盖。进一步规范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实现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

整改措施

(一)加快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光大城洁环保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新增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1800吨/日,预留污泥处置能力200吨/日(覆盖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怀安县);中节能(蔚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增热力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800吨/日,预留污泥处置能力80吨/日(覆盖阳原县、蔚县);加快建设张北县海创科技环保能源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预留污泥处置能力50吨/日(覆盖张北县、康保县、尚义县、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加快建设中节能(怀来县)环保能源热力焚烧发电项目,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800吨/日,预留污泥处置能力80吨/日(覆盖怀来县、赤城县、涿鹿县、下花园区),达到省“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要求,并能够满足中远期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需求。在宣化区建设市级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污泥处置能力150吨/日。

(二)开展污泥处置排查整治。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督管理,规范污泥处置协议,加强污泥处置管理,确保污泥全链条监管。发现的问题,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加强城镇生活污泥监管。建立城镇生活污泥处置单位台账,强化资格审查,严格审核处置能力,动态更新单位信息,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完善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相关县区针对垃圾填埋厂封场后污泥处置问题,对照整改要求和标准,细化措施、全力攻坚,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等工作,逐步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域覆盖

(二)全面排查整改。制定了《张家口市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污泥运输管理、污泥处置单位管理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专项督导盯办,定期协调调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逐项解决到位。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4座污泥协同处置项目的建设,具体包括:主城区的光大城洁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置能力达200吨/日;蔚县的中节能环保能源热力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置能力为80吨/日;张北县的海创科技环保能源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置能力为50吨/日;以及怀来县的中节能环保能源热力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处置能力同样为80吨/日。同时,建成了宣化区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处理能力达到150吨/日。目前,我市已到了“十三五”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要求,能够满足中远期污泥无害化处置处理需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

(三)严格核查验收。组织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成立专项验收督导组赴相关县区进行核查验收,通过核查台账和实地查验的方式,核查问题是否严格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是否符合污泥处理处置到位的验收标准,全部符合后同意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四)强化日常监管。深刻吸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教训,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机制,在污泥处置单位资格审查、污泥转运车辆运输管理、污泥处置单位现场考核等方面严格执行要求和标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部门各自为政,部分职能交叉,难以形成合力。相关地区推进“两区”建设大多停留在规划阶段,具体有效的措施不多。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

健全“首都两区”建设工作体系,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张家口要加强生态建设,树立生态优先意识,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市委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明确相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建立任务清单,强力推进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抓好“首都两区”建设,积极推动洋河、桑干河、清水河等流域和官厅、密云水库上游地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草原管护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推动生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档“四个行动”,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科学管控治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推进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

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市委首都两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2022年以来累计召开多次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首都“两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分级分层实施。对照国家《规划》和省级实施意见,编制印发了市级推进方案和实施方案,同步制定2022、2023、2024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台账清单管理,加强对重点任务跟踪盯办;对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多方联动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开展2022、2023年度首都“两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强化工作落实。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大力推进永定河、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2022年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8平方公里。2022年以来累计向洋河、东洋河、白河补水2.19亿立方米,全力保障首都水安全。落实新一轮京冀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以及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344.63万亩,完成草原生态修复99.4万亩。二是绿色产业转型步伐加快。2022年以来,利用冬奥场馆及周边资源,累计承办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举办国际雪联U型场地世界杯、高山滑雪积分赛、高山滑雪远东杯等国际赛事。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3709万千瓦,投运服务器超160万台。三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主三副多点”绿色城镇体系加快构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以来累计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美丽乡村)196个,累计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234公里。

(三)科学管控治理。一是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多轮试划,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等区域,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强化区域协同,为进一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相关规划,组织完成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2024年印发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版)》。三是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实施了沽源葫芦河、涿鹿桑干河、蔚县壶流河等湿地项目。


 

湿地未完成整改任务问题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张家口市阳原县湿地、蔚县壶流河湿地,未按河北省制定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方案》要求于2021年年底完成。张家口市沽源县闪电河湿地受人为挖沙、无序旅游等行为影响,湿地公园内及周边水土流失、沙化现象严重,生态系统功能低下。

责任单位

市林业和草原局,阳原县、蔚县、沽源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湿地项目建设和保护恢复。

整改措施

(一)加快湿地项目建设。对照《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方案》内容推进工程建设,加快阳原县、蔚县壶流河湿地建设和沽源闪电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分年度谋划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持续解决水土流失、沙化严重等突出问题,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沽源闪电河湿地公园管理,建设湿地公园全域封闭围栏,成立专业巡护队,加强日常巡查,严控无序旅游等破坏生态行为。

完成情况

(一)加快湿地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阳原桑干河、蔚县壶流河、沽源闪电河等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均按照实施方案完成施工。

1.阳原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针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阳原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领导,成立了阳原县湿地公园建设工作专班,制定了《阳原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工程内容,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督促整改落实,全力统筹推进项目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开展动植物本底资源调查1购置监测设备1,建设人工自然驳岸1动用石方1250立方米、种植植被1300平方米),恢复退化湿地1项(动用土方20000立方米、建设拦水坝2、种植植被2400平方米),建设科研监测栈道200米,水鸟监测平台2个,设置界桩1200个、界碑1科普宣教栏15、各类标牌32块,开展湿地巡护1、人员培训1项。

2.蔚县壶流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蔚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全力推进蔚县壶流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开展湿地巡护1集中清理废弃物3200立方米,建设汇水口截污工程16处、湿地缓冲带16处(每处种植植被3400平方米共54400平方米),实施鸟类栖息地保护2处共346.98公顷(鸟岛地形改造动用土方4240立方米、建设植物围栏1000米),修复河岸采挖迹地46.5公顷(动用土方8500立方米、种植植被30000平方米),设置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10

3.沽源闪电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关于沽源县闪电河湿地人为挖沙问题,我市组织沽源县通过实施2021年度中央财政沽源闪电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对进行全面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共实施生态修复50鸟类栖息环境提升1,建设湿地防火隔离带32000平方米,实施河道疏浚4200米,开展湿地巡护1购置科普宣教设备1项。通过项目实施,共修复裸露沙坑8处、回填土方16800立方米、播种草籽33300平方米,解决了人为挖沙问题对湿地不利的生态影响。

(二)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解决水土流失、沙化严重等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我市组织市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向上申请湿地保护修复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5049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839万元,分别为2022年度省级财政河北沽源葫芦河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投资100万元)、2022年度省级财政河北蔚县壶流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投资100万元)、2022年度省级财政河北涿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科研宣教项目(投资100万元)、尚义县2023年度察汗淖尔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恢复项目(投资439万元)、河北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盖淖国家湿地公园鸟类栖息地恢复项目(投资100万元);正在实施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210万元,分别为河北尚义县察汗淖尔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投资3352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河北尚义察汗淖尔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投资822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河北尚义察汗淖尔湿地原生态生物种群恢复及科普宣教项目(投资36万元)。通过以上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全市水土流失、沙化严重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和系统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

(三)加强监督管理。关于沽源县闪电河湿地无序旅游等行为问题,我市组织沽源县采取建设保护性围栏的方式,阻止车辆进入湿地和防止人为破坏湿地行为的发生。自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成立以来,先后在湿地公园边界实施围栏封育工程68.4千米,结合问题整改,2022年又修复围栏2.1千米,实现了湿地公园全域封闭。同时成立专业巡护队,对闪电河湿地公园进行常态化巡护,发现破坏湿地的事件及时制止和处理,提高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维护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随着一批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为迁徙候鸟提供繁殖和休憩的庇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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